“好美。”西门玉凤瞬时被这一个画面给震撼了。她知道,自己这辈子,都不可能忘记这个画面。
朱大能现在算是把命豁出去了,他懒得再去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。反正要死也不是死自己一个,身边有胡忧陪着,到了黄泉路,也不孤独。胡忧一声加快速度,他就扛着大旗,跟着胡忧跑了起来。
随着距离的拉近,双方人马,已经能看得比较清楚了。虽然依然看不清楚脸,但是身型却已经可以看到个大概。远处的那些敌人,在胡忧的眼里,已经不是一个黑点,变得大约有西瓜那么大了。
为了不让对面的敌人提前警觉,胡忧此时还不敢举起换日弓。武器是一种有杀气的凶气,它看不到,却能感觉到,而士兵长期在战场上打拼,这方面的感觉非常强,胡忧可不想让他们提前发现什么。哪怕胡忧现在离目标,已经不足六百五十步,已经达到了换日弓的有效杀伤距离。
胡忧的脚步并没有慢下来,他的双眼,一直观察着对面高速冲上来的士兵。胡忧根据双方的距离和速度判断,决定再多接近五十步,然后射一箭就转头跑回青风镇。
是的,胡忧只有一箭的机会,一箭无功,那他也就没有机会了。胡忧这次玩的就是一个出奇不意,一但让敌人发现他的目的,怎么可能还给他机会。所以每多近一步,成功的机会,也就更大一些。
“大人。曼陀罗人此次行为怪异,咱们不如退到后军去。”罗铜看那面不死鸟战旗越来越近,出于安全考虑,对陈常利提议道。
罗铜对地陈梦洁可以说是死心塌地,陈梦洁只要一句话,他甚至可以去死。所以他虽然不是很喜欢陈常利这个人,特别是对陈常利每次上阵都逞强斗狠的行为,打从内心里反感,但他还是一心一意为陈常利出谋划策,劳心劳力。
对于罗铜为什么对陈梦洁这个林桂帝国的后妃那么死心踏地,全世界恐怕只有两个人知道,一个就是陈梦洁,而另一个则是陈常利,陈梦洁本人虽然知道留罗铜在身边,迟早要出问题,但是她必须要依靠罗铜的智慧,如果不是有罗铜在身边,她也坐不到今天这个位子。
相比姐姐,陈常利的脑子比较简单,他很讨厌罗铜,如果不是从小就很听姐姐的话,他跟本就不会同意罗铜在身边做军师。所以他在大多数情况之下,总是喜欢和罗铜对着干。
咱们先放下罗铜和陈梦洁之间的私情,先来看看陈常利听到罗铜劝他后退时的反应。
陈常利听到罗铜让他退到后军去,冷哼了一声道:“本将军身经百战,哪一次打仗,不是站在最前头。后退?那是脓包做的事。”
陈常利说完这话,不但没有后退,反而几步垮到军前。陈常利这个人,有骄傲的本钱,他不但有一个位高全重的好姐姐,本身长得也相当英俊帅气。光说身高,他就要比罗铜高上一头。身高自然腿就长,陈常利本来就站在比较靠前的位子,这么几步垮出去,一下就突在了最前面,身后跟他最近的士兵,都在几步外,很有点鹤立鸡群的意思。
胡忧边跑着,边找机会给哪个倒霉蛋来一箭。这个倒霉蛋还不能是普通的士兵,弄这么大的阵仗,只干掉个普通士兵,那可好说不好听。
眼看着出击的部队离自己越来越近,胡忧的心里也有些着急了。那边的林桂军全都站成一堆,远远的,胡忧看不出哪个是兵,哪个是官。
突然看到陈常利走出队伍,胡忧心里暗叫一声天助我也。在天风大陆,无论哪一个国家,军官和士兵的军服,都是不同的。胡忧只看了那个走出队伍的傻帽一眼,就知道,那是一个军官,而且级别不低。这还不是天助吗,浪费机会,可是要受惩罚的。
胡忧连想都不用多想,一个急停,没等身子完全停下,他马上就搭弓上箭,只见弓弦轻响,一支金色的箭,瞬间划过天空。
“快撤。回城。”胡忧箭一出手,连看都不看,对朱大能大叫一声,转身就往回跑。再不跑,就不是出风头表现了,命都得丢在这里。
胡忧急停很突然,朱大能发现胡忧突然停下来,也跟着停下来的瞬间,胡忧的箭已经射出去了。朱大能是看着那支箭,射中陈常利的。
胡忧这一箭,选的地方非常毒——眼睛
胡忧对当初在黄龙道,没能一箭要了铁克拉的命,只取了他一只右眼的事,一直耿耿于怀,所以这一次,他要一血前耻。直接就锁定了那个地方。
罗铜猛然见远处金光一闪,就感觉着要出事,马上飞扑向陈常利。可是还是晚了一步,他人还在空中之时,那点金光就已经划过六百步的距离,插进了陈常利的眼里,箭头都从后脑钻出来。
“完了。”罗铜在心里哀号了一声,这种伤,连看都不用看,除了死,不会有第二种结果。
青风镇城头上,西门玉凤和近万红fen军团的士兵,亲眼目睹了这一幕,全都有些呆掉了。
“乖乖,太帅了。原来仗还有这么打的。”一个女兵眼睛都冒着金光的喃喃道。
“哗”城头上的士气,顿时被点燃了起来。也不知道是谁,叫了一声‘不死鸟’,紧接着所有的人都同时跟着高声叫了起来。
“不死鸟,不死鸟..........”
连西门玉凤都忍不住跟着叫了几声。这真是太激动,太兴奋了,不发泄一下不行呀。
胡忧和朱大能往回跑的过程,非常的狼狈,几乎有些连滚带爬。可是城头上已经疯狂的士兵,脑子里记住的只有胡忧和朱大能挺进敌军的英勇,万军之中,一箭干掉敌军大将的英姿。那些不那么好看的东西,谁会记住,谁会觉得不好看。胡忧现在就算是摔一跤,他们都会觉得胡忧摔得很帅。
这一箭,终于让胡忧的名字,传出了暴风雪军团,用不了多久,就会传遍整个帝国,甚至会传遍整个天风大陆。
胡忧此时自己都不知道,他这处心积虑的这一箭,将来会为他带来多少好处。当然,他更不知道,同样拜这一箭所赐,他的人生,又会起多少波澜。
不知道的事很多,胡忧此时没有时间去想那些。林桂第十八集团团,一万于人,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统领死在自己的面前,全都疯狂了起来。拿着刀枪,就杀了上来。尤其是那百多人的先头部队,更是加快的速度,最前面的,离胡忧已经不过三二十步的距离了。
朱大能此时的感触最深,他落后胡忧几步,都不用回头,都能感觉到身后的危险。这个世界,可不只是胡忧一个人会射箭的,林桂人也同样会。朱大能都不知道多少次,擦着箭头躲过。
“马拉戈壁的,叫个屁呀,再不帮忙,老子这下就成死鸟了。”胡忧疯狂的挥舞着双手,示意城头上的士兵,用箭阻击紧咬在屁股后面的林桂追兵。
戏剧的是,城头上的士兵,看到胡忧挥手,又暴出了更疯狂的叫声。他们是把胡忧的呼救,看成致敬了。他们全都错误的认为,胡忧跟本不拿追兵当一回事。
要说关键时候,还得是西门玉凤反应快,要不人家怎么是元帅呢。她第一个发现胡忧的危险。事实上,如果不是热血上头,她一早就应该现了。
西门玉凤意识到情况紧急,急中生智,一把抢过鼓槌,一连三个单音,擂响战鼓。一时之间,鼓声隆隆,杀场震天,一场血战,又要上演了。
而这一战,正是后世史学家公认的,对天风大陆影响最为深远的十大历史性转折战之一,青风镇之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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